文华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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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文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16 10:27:37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苏州润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文华先生在我校设立了“文华助学金”。为了做好2021年“文华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金额

资助我校多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孤儿、单亲、残疾和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和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时上课,无旷课、旷操等情况;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和资助名额,审查并公示推荐人选,然后将推荐名单、推荐学生贫困材料及《文华助学金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工处根据评审条件,提出资助建议名单给资助企业,资助企业根据学校提供的建议名单进行家庭走访,并将核实后的情况通报湖北中医药大学资助中心;

  4.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审核获资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四、资助的发放与管理

1.资助企业在评审结果出来后,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学生银行账户;

2.在享受文华助学金的学年中,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不恰当消费等行为时,学校有权取消该生享受助学金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推荐受助学生,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贫困材料及《文华助学金申请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在每学年结束时,各相关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对受助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表汇总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1   文华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   文华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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