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负责年度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方案及其招生宣传资料的印制和宣传工作。
(3)负责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的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
(4)定向生计划的签订。
(5)负责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
(6)负责组织对招生录取人员、招生宣传人员、高考巡视员的培训工作。
(7)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服务,做好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8)负责组织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9)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邮寄。
(10)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11)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12)承担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
(13)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楼B座110室
电话:68891286